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28日在丹江口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弘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入选十堰市及以上典型案例13件(最高检1件、省检察院5件),相关工作被上级检察机关主要领导、市领导批示肯定15件次,获得十堰市及以上集体荣誉19个、个人荣誉27个。
一、永葆忠诚本色,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扛起“检察担当”
坚决维护平安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检察职能,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9件277人,批准逮捕110件22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74件659人,提起公诉287件479人,形成有力社会震慑。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1件30人、起诉29件33人;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批捕42件90人、起诉189件281人;对群众深恶痛绝的“黄赌毒”犯罪持续保持高压严惩态势,批捕11件33人、起诉17件54人;依法打击严重损害人民财产安全的“盗抢骗”等侵财类犯罪,批捕35件86人、起诉49件138人。1名干警荣获湖北省打击治理洗钱犯罪成绩突出个人,4件案件入选十堰市检察机关优秀审查逮捕案例。
倾力守护库区生态。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护航“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坚持依法打击,批捕起诉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盗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件27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件。第一检察部获评全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深化跨区协作,针对鄂豫交界“打游击”式非法网箱养殖问题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支点建设 助力长江大保护”典型案例,并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完善“两山”理论检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建成“丹江口守水护水检察监督平台”,有效提升智能化、精准化监督能力。制作的《小水滴北上记》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微动漫“优秀作品”。
持续做实法护营商。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成功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涉市场主体减污扩绿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改革试点。共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85件,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捕12件17人、起诉11件18人。办理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督促整改利用中医药企业老字号、“非遗”名义实施不正当竞争。开展涉企案件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刑事撤案21件21人、清理刑事“挂案”3件21人。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办理相关案件5件,其中违法“查扣冻”案件3件。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纠正法院违规终本案件5件。依托入驻综治中心联合督促执行款到位130余万元,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人民法治网等报道。
积极参与反腐斗争。严格依法做好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各项工作,推进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7件17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办理受贿犯罪13件13人、行贿犯罪2件2人;监委移送审查起诉15件15人,其中副科级及以上12人,通过联合组织庭审观摩警示教育,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依法稳慎做好检察侦查工作,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罪2件2人,有罪判决率100%,获评第一批湖北检察侦查案件典型案例。强化重点领域案件办理,积极参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办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案件1件3人,针对殡葬领域建设项目串通投标问题办理刑事案件2件10人。
二、守护美好生活,在增进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
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聚焦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针对妇女平等就业保障、母婴修复中心经营监管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有效整改。深化老年人权益保障,就养老金发放监管、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督促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推动构建安全养老环境。用心保障“劳有所得”,综合运用打击犯罪、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等方式,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4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帮助96名劳动者维权讨薪193.8万余元。办理的督促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履行工资保证金监管职责案入选十堰市保护劳动者权益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做实“雪中送炭”,对因案致困的13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
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积极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保障安全生产,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成品油经营防雷检测等监管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紧盯“飞线充电”、违法建筑、公共出行等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助力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深入开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检察监督,针对违规发放工资待遇、环境保护税征收、虚假申报偷逃税等监管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助力守好人民共同财富。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理持有使用假币、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件6人。
围绕民生热点精准发力。聚焦“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针对销售“假牛肉”办理刑事案件4件,起诉3人;针对畜禽屠宰检疫、二次供水卫生、药品安全等监管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办案经验成效《“问题户”变成“放心店”》《减肥药变“毒药”,谁为美丽买单?》等被《检察日报》刊载。着力守好群众“钱袋子”,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起诉32件114人,为群众挽回损失160余万元。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针对互联网服务企业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政务信息公开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通过检察建议、磋商督促责任主体有效整改。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7件30人,起诉14件25人(提出十年以上量刑建议3件3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落实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起诉10人(提出五年以上量刑建议3人、五年以下量刑建议7人)、不起诉7人,向“失职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6份,制定针对性帮教方案帮助顺利回归社会。针对隐性辍学、校园周边安全及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检丹爱”法治宣讲团开展普法宣教活动40余场。《世界读书日·检察官喊你一起来读书》被央视新闻报道,《“依法带娃”的时代来了—〈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解读》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法治课程。
三、深耕监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价值”
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6件,监督立案12件13人、撤案37件4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6件次。对依法应捕应诉而未移送的,纠正漏捕13人、漏诉16人、漏罪32人。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出抗诉2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8件次,监督采纳率100%。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检察案件5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件,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工作机制,以高质效履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办理的对市看守所常规巡回检察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例。
量质并举做强民事检察。坚持公权监督与私权救济相结合,强化精准监督与数字赋能。依法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6件,同比上升44%,共提出检察建议23件。其中,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率100%。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1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共提出检察建议21件,采纳率100%。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件,同比上升50%。办理的一起典当合同纠纷抗诉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抗诉典型案例。
强效提质做实行政检察。着眼更好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5件。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强化行政检察履职,实现有力监督,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8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均被采纳。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8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件2件;严把“可处罚性”原则,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68件89人,通过检察意见书向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罚66人,有效消除追责盲区,实现罚当其错。
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准确把握“可诉性”标准,受理公益诉讼线索86件,审查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7件,达成磋商4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1件,均已得到行政机关书面回复并整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法定传统领域立办40件,英烈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定新增领域及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立案37件,实现传统、新增领域均衡发展。办案纪实片《“益”心护源 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被湖北电视台荆楚直播间报道,《创新“生态检察+”模式守护“清水北上”》被《法治日报》刊载。
四、助力市域治理,在保障良法善治中作出“检察贡献”
耐心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执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用心用情用力化解信访矛盾,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受理涉法涉诉信访件249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措施,已办结232件。开展包村联社,建立覆盖全市20个镇(办、处、区)219个村(社区)的信息收集常态化联系机制,实现检察服务下沉、治理关口前移,累计收集各类矛盾问题310件,通过多方联动已参与化解261件;针对走访发现的公益诉讼、民事执行、司法救助等16条线索靠前开展法律监督,针对土地承包、劳务纠纷等常见法律问题精准提供法律咨询320余人次,开展集中普法宣讲活动30余场,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合理维权。
着力提升履职效能。始终将矛盾化解、追赃挽损与社会治理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着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14件506人,87.5%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依法得到从宽处理,促成刑事和解34件36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注重追赃挽损,坚持全链条打击犯罪,检察环节追赃挽损289.4万余元,如办理马某等63人境外电信诈骗案中,从法律适用、追赃策略等角度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违法所得证据,促使犯罪嫌疑人退缴违法所得60余万元。促推系统治理,积极从个案办理中发现普遍性问题,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件,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拓展,“末端整改”向“前端治理”转变。
纵深推进数字检察。全面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强力推进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在全国检察机关排名前列。聚焦守水护水,以“六大智能监管系统”信息数据为依托,建成“丹江口守水护水检察监督平台”,对政务数据进行智能分析研判推出违规垂钓、岸线侵占、漂浮物固废、水污染隐患等监督线索,通过平台内置的污水排放、固废垃圾监管等法律监督模型智能碰撞筛查异常线索,推出部分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无效运行问题,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监督;运用平台智能调查取证功能,在办理蒋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时成功追诉遗漏犯罪事实7起。该平台在全省检察机关智能化应用技能提升行动中获评“十佳案例”。
积极构建联动机制。着力构建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部门联动高效衔接的检察履职格局。认真落实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将1件检察建议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3件检察建议转化为政协提案,增强落实效力;3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转化为检察监督办案线索,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共同推动生态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积极完善检政、检纪、检审“大联动”与检公、检法、检司“小联动”机制,强化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询问规则的若干意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规范化建设,与市司法局会签印发《关于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保障刑罚执行公平公正,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刑事执行检察与社区矫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五、从严管党治检,在深化自我革命中激活“检察动能”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训练贯穿检察人员成长全周期,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40余次。深化政治理论武装,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14次,组织“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等活动16次。
全面提升队伍素能。深入开展“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落实人才强检战略,4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侦查人才库、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库,4名干警在十堰市刑事检察、行政检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业务标兵”“业务能手”。坚持从理论研究中厚积素能,强化检校合作,与武汉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专家教授开展课题研究合作,成功申报最高检、省检察院课题各1项。深化协作共建,与上海闵行区院建立“部门对部门”“条线对条线”对口联系机制,开展线上同堂培训等活动3次。做实“清风检语”品牌,举办“微课堂”“读书班”10余期,开展案例研讨、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培训700余人次。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深入开展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组织专题党课、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等活动20余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面准确贯彻司法责任制,落实司法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198件,织密织牢检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注重发挥反向审视功能,先后开展流程监控240件、案件质量评查146件,推动抓管理、强业务与转作风互促共进。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树牢“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在人民监督下依法履职,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法律职务5人次。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会议、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81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3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监督检察办案166件,有效保障检察权始终在人民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砥砺奋进,一度春华秋实。伴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检察工作向前迈出坚定步伐。各项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依靠的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成绩鼓舞人心,问题不容忽视。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检察工作助推社会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性还不够强,服务保障能力仍需提升,精准高效服务中心工作的有效载体还不够丰富;二是法律监督质效与市委要求、人民群众所思所盼还有差距,不敢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检察人员司法理念转变还不够彻底,专业素能还需要持续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中国水都、百强进位”宏伟目标,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丹江口、平安丹江口提供有力检察保障!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矢志不渝践行对党忠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特别是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检察工作,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和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守护民生。
二、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坚决维护高标准安全,依法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务实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全力推进高水平保护,积极参与环库消落带综合治理、入河入库排污口整治、“六无乡村”建设等,探索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推进完善库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
三、一以贯之落实司法为民。助力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治理,加强重点就业群体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依法打击拖欠工资等违法犯罪,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护地、护粮、护农法律监督,对特殊弱势群体加大支持起诉力度,探索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的多元化综合救助模式。
四、锲而不舍优化社会治理。兼顾抓末端、治已病与抓前端、治未病,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推动醉驾、帮信、掩隐等犯罪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做好履职办案“后半篇文章”,促进堵塞漏洞、源头治理。深化包村联社工作,积极推进检察职能下沉,常态长效融入基层治理体系。
五、持之以恒强化法律监督。坚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持续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强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加大民事类案监督、深层次问题监督力度,推进民事执行全程监督;强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和规范性;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稳步推进检察侦查。
六、久久为功锻造过硬队伍。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突出加强政治建设,引导全体干警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提升队伍素能,通过组织参与重大案件办理、重大活动策划、重要课题调研、重要信访接访,参加各类业务比武竞赛活动,全面提升检察干警专业素能、综合素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成果,严抓“三个规定”落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
各位代表,机遇与挑战并存,收获与汗水相伴,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再接再厉、善作善成,知责尽责、知重负重、知难克难,努力描绘法律监督优质画卷、递交党和人民放心考卷、书写人民群众满意答卷,为奋力实现“中国水都、百强进位”宏伟目标作出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