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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12月21日在丹江口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24-12-26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12月21日在丹江口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殷耀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市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力支持下,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以检察之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做优“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高水平保护水源地

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培育专业团队,联合环保、公安等部门成立“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保障联合办案中心”,形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打击合力,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件,起诉该领域刑事犯罪30,办理的陈某某非法狩猎罪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典型案例。搭建专业平台,建成全省首个“‘两山’理论检察实践创新基地”,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开展“检学研”协作共建,成立由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专家学者组成的生态环境检察专家咨询委员会。革新专业手段,研发“数智护水”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根据推送线索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助推餐饮、医疗等行业污水排放问题有效整治,该模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模型”。

充分凝聚保护合力。完善市域联动机制,细化“河湖长+检察长”机制,通过联合巡河(库)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深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立办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建立流域协同机制,与淅川县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检察跨区域协作的实施意见》,组织联合巡河(库)活动3次,移交案件线索4条,跨区域联合调查3次,实现优势互补、联防联控。健全社会支撑机制,邀请专业人员担任“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26人,收集处理志愿者反映的涉水环境公益诉讼线索43条,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案件公开听证13次,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办案经验做法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全面释放治理效能。落实恢复性司法,在依法追究破坏生态环境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积极运用补植复绿、碳汇补偿、污染治理、土地复垦、增殖放流等替代性修复模式,督促增殖放流鱼苗40万尾、恢复耕地6000余亩。坚持系统化治理,推进类案监督,针对不起诉案件探索“检察听证+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制发生态环境类检察意见20件,有效解决“不刑不罚”问题;积极推进“抓前端、治未病”,制发生态环境领域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件。实行预防式保护,开展全域化宣传预防,注重以案释法、以法明理,形成“案件办理—生态修复—警示宣教”一体推进的示范效应,“心护源”青年志愿服务队开展库岸清理、生态保护法治宣讲“六进”活动60余场次,获评十堰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团体。

二、做实“检察护企”,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坚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守法经营并重,办理涉企案件98件。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台《办理涉企案件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突出打击各类破坏营商环境、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等犯罪,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6人,起诉725人,努力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手段,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案财物,依法不起诉12件18人。

携手营造安商氛围。优化检企共建,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厂区”“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发放《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十条建议》《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等法治宣传资料300余册,引领企业守住依法治企“底线”和法律风险管理“防线”。畅通诉求渠道,定期走访重点企业,面对面问计、问需、问效,分类办理企业经营需求与建议4件。强化协同保护,与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丹江口市强化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丹江口市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丹江口市水产协会);与丹江口金融监管支局会签《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的实施意见》,成立驻市金融监管支局检察官联络室。

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开展涉企案件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先行区示范项目创建,梳理涉企应撤未撤、不捕未结、立案未结案件,围绕立案是否合法、是否怠于侦查等重点进行审查,清理涉企“挂案”9件,监督纠正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执行不力等问题9,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松绑”“减负”。办理的孙某某挪用资金罪立案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针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商请假难问题,调查核实并公开听证后,促推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针对履职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5件,帮助建立健全企业内控管理机制。

三、做好“检护民生”,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

全力维护社会安宁。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惩罚犯罪与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有机统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批捕143人,起诉548,对社会危害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70人,不起诉128人。依法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各类违法犯罪,严惩危害人身安全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30人;强化公共安全领域监督,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40;精准打击诈骗、盗窃等侵财犯罪,起诉103人,在检察环节追赃挽损309余万元;强力净化社会风气,从严惩治涉“黄赌毒”犯罪,起诉104人。毒品犯罪办案组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优秀办案团队。

认真办好民生实事。紧盯群众“钱袋子安全”,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38紧盯群众“身边安全”,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推动解决电动自行车上楼、飞线充电、占用盲道等安全隐患紧盯群众“舌尖安全”,起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6人,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综合运用刑事打击、支持起诉、督促执行等方式办理涉欠薪案件11件,帮助186名劳动者追讨薪资290余万元,其中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深化未成年人“六位一体”综合保护,起诉涉未犯罪30人,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创建“检丹爱”法治教育品牌,“阳光未来”未检工作室获评十堰市新时代“最美普法集体”。依法打击“芝麻牧场”传销、利用“运满满”物流平台管理漏洞诈骗货运司机运费、制作张贴涉黄涉诈“小卡片”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犯罪,相关典型案例被《今日说法》《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刊载报道。

积极传递司法温情。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推进“检察+综治”深度融合,选派检察官在市信访局轮值“坐班”,助推社会矛盾一站式化解,处理涉检信访件18件。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社会帮扶等手段,推进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就地化解,接待来信来访103件、疏导集体访9件,办理申诉类案件17件。院领导带头包案办理信访案件通过检察听证监督纠正、调解和解、司法救助等措施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建立“检察联络站”,根据人大代表反映线索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转化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5件,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依法依规对因案致困的农村特殊群众、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19人10.8万元

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当好公平正义守护者

持续加强诉讼监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件、撤案41件,纠正漏捕后起诉1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件次;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50人,提出刑事抗诉2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0。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结合,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4,其中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7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件、支持起诉案件4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6其中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2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86件,向有关部门移送检察意见78件,督促依法对113名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从源头上预防“不刑不罚”现象;行政检察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坚持当好公共利益的保护者,办理各类检察公益诉讼案件71件。发挥检察侦查效能,办理十堰市首例针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重大犯罪的机动侦查案件,办案效果获最高检关注转发。

充分尊重保障人权。更加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打击和保护并举,治罪和治理共进,做到罚当其罪、不错不漏、不枉不纵,罪责刑相适应、法理情相统一。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权保障687人次,促成刑事和解9件1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12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2.03%,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0.33%。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刑事强制措施16人。开展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3次,排查安全隐患6起,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件,与在押人员谈心谈话95人次,移交刑事申诉线索1件,充分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积极推动检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加强监检配合,协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合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共同促推依法行政,审查起诉贪污贿赂类犯罪9人。积极争取人大监督支持,出台《丹江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主动对接政协民主监督,出台《丹江口市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先后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金融监管支局、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建立涉企案件联动、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务实协作机制,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督高效贯通。

五、做细“勇于自我监督”,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贯彻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40余次。坚持以党建统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旗帜鲜明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监督办案各环节。领导班子带头引领检察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发言模式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5次,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16次。以“党建+业务”模式依托“丹检大讲堂”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等活动28次。

突出强化检察管理。积极适应检察改革,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监督制约、司法责任追究等机制,检察资源配置更为优化,检察工作运转更为高效。加强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遴选入额3人,退出员额1。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相关案件204件。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通过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实时监控办案风险点,评查案件220件。深化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应用数字检察监督模型32个,发现和推送监督线索607条,办理案件41件。落实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69件,为律师提供查询服务298人次。

纵深推进从严治检。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抓实素能提升工程持续完善检察机关推进“三不腐”机制。强化实战实训,常态化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十堰市第三届检律辩论赛十堰市优秀公诉人竞赛等活动中斩获10余个奖项强化区域联动,与北京市海淀区、上海闵行区、武汉市洪山区等检察机关开展结对共建,选派干警赴兵团五师博乐垦区检察院开展援疆锻炼通过互学互鉴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共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172件,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深入剖析司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例,以案五说廉政警示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从违纪违法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觉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一年来,检察院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副检察长2人、检察员3人,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会议、参加检察活动95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监督检察办案188件次人民监督员工作案(事)例被《人民监督》采用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完善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落实机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8人次,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就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11条意见建议,逐条研究落实,切实把民声民意转化为公正司法、检察为民的具体举措。

一年来,市检察院先后有27个集体、47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相关工作被上级检察机关、党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6次,8件案(事)例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典型案(事)例,在全省检察长会议、沪浙粤鄂基层检察院跨区域结对共建会议、鄂豫陕毗邻地区检察机关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联席会议等场合作工作经验交流5次,高质量完成最高检刑事诉讼法修改专题研讨会、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生态检察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等重要会议会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厚爱。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成绩是前进的信心,问题是努力的方向。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市委要求、人民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服务大局、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创新思维、完善举措,重打击轻保护、重办案轻监督、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检察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检察业务管理还不够科学完善,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工作机制建设仍有欠缺。三是检察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检责任落实还不够有力,检察干警履职能力、职业素养还不能适应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对此,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破解难题、开创新局。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也是丹江口市完善守水护水节水机制、壮大绿色产业体系、加快进入“保护就是发展”第三重境界的发力之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紧紧围绕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水都目标任务,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构建更加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丹江口、平安丹江口提供有力检察保障!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扣委部署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推动更多“检察元素”融入“发展要素”。聚焦高水平保护水源地,依法打击破坏库区生态环境犯罪,争当“两山”实践创新主力军。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全力护航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府检联动工作要求,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促进社会治理,更加注重梳理共性治理问题,高质量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助推综合治理、系统治理。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护航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认真办理涉劳动纠纷、就业纠纷等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强化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群体的特殊、优先保护,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推进简案快办机制建设,推动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持续优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举措,深入推进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把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转化为生动检察实践,守护民生法治底线。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促进公平正义高质效实现。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刑事检察,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非法取证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开展重点监督。做精民事检察,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做实行政检察,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常态化。做公益诉讼检察,提升精准性和规范性,不断延伸公共利益保护“触角”。坚持务必搞准原则,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强化数字检察建设,内外联动加强数据整合、管理、应用,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切实将代表委员的心声和智慧转化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强大动力。

四、坚持为事业强基,锻造堪当重任高素质队伍。保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以贯之坚持下去,积极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新时代检察精神,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正确政绩观引领丹江口检察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强化检察人员素能培养,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持续优化检察队伍结构,抓实全员考核、科学管理,推动检察业务水平大幅提升、基层建设提档进位。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深化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完善各项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推动检察人员守牢底线、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阔,奋进正当时。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担当作为、忠诚履职、砥砺奋进,为奋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十堰篇章在丹江口市落实落地作出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