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3日在丹江口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殷耀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团结带领全体检察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年来,25个集体、28名个人荣获市级及以上表彰,3项检察工作成果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7件典型案(事)例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事)例。
一、以服务大局为使命担当,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坚决扛起法治责任,以更高站位、更大成效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提升检察服务保障水平,充分彰显检察担当。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发《落实非公企业诉源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成立“检企联络办公室”,完善服务机制。建立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案件快流转、快办理,共办理涉营商案件111件。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3人。着力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办理涉营商行政检察案件13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人,起诉137人,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助推更高水平平安丹江口建设。充分考量具体个案特殊情况和社会公众心理感受,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7人;依法严惩抢夺、盗窃、寻衅滋事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起诉33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着力保障生产安全,针对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建筑施工、易燃易爆物品等方面安全隐患,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检查3次,办理安全生产领域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4件,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走访企业31家,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行政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助力库区生态保护。强化生态环境资源检察保护,助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守好丹江口一库碧水”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非法捕捞、非法采矿、滥伐盗伐等各类犯罪38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不起诉+司法修复”模式,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督促“增殖放流”鱼苗50万尾。针对非法填库、筑坝拦叉养殖、占用水域岸线等严重影响库区水环境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认真履职,清理非法填占库容2.639万方、筑坝拦叉水域面积52亩,取缔养殖行为3起,规范2家船厂岸线利用行为,谱写以“生态检察蓝”守护“一库清水永续北送”的生动司法实践。
二、以民生福祉为根本导向,倾力保障全市人民安居乐业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在能动履职中有机融通法理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
全心全力办好为民实事。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行动,对23名因案致困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5.5万元,释放“司法温度”,办理的相关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构建全方位立体安全网。坚决守护“钱袋子安全”,巩固拓展“净网”“断卡”行动➂成果,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黑灰产业链犯罪案件33件,起诉养老诈骗犯罪4人,开展防治养老诈骗及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1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80余册。坚决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件,公益诉讼案件6件,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坚决守护“头顶上的安全”,办理高空抛物犯罪案件1件。坚决守护“快递中的安全”,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件,促进寄递行业健康发展。坚决守护“脚底下的安全”,针对窨井盖“吃人、伤人”问题,督促整改安全隐患70余处,严厉打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办理的赵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双向发力”强化保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2人,起诉23人。同时,尽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6人,不起诉12人。注重教育感化挽救,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28件,为21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84次,给15个家庭提供教育指导52次。着力织密保护网络,构筑全链条、全方位综合司法保护屏障。加强源头防控,完成涉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35人次。建成并启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一体化”开展未成年被害人调查取证、救助救济等工作12人次。以“法治进校园”为依托,22名“法治副校长”开展宣教活动26场次,受众师生达3万余人次。与武当山特区太极湖学校合作共建“‘阳光未来’护未站”“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受众师生、家长达2000余人。制作的《“阳光未来”法治课堂》被最高检评为精品网课,荣获全国三等奖,网络点击量达100万余人次。以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向相关部门制发磋商函3件,督促增设交通安全标志10余处,取缔流动摊621处,抽检食品15批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9起,罚款5.5万余元。
依法依规化解社会矛盾。以“情同此心”“如我在诉”的情怀做好信访工作,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息诉率和办结率为100%。坚持既解“法结”又解“心结”,通过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接待来信、来访83件,及时疏导集体访3件。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院领导定期接访、预约接访、包案办理等制度,实现“零距离”检察监督服务,院领导接待来访23件26人。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办理各类申诉案件11件,立案监督10件,强化领导包案责任制,对首次提出的立案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包案率达到100%。结合“下察解暖”活动,通过和解息诉、公开听证等多元方式化解矛盾问题9个。加强和规范检察听证,做到“开门办案”,让公平公正可触可感可信,开展听证146件563人次,力促定分止争息诉、案结事了人和,矛盾分歧化解率达100%,积案化解率达100%。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07人,适用率达93.54%,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④49人次,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➄,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三、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精耕细作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持续更新司法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➅,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过程监督。依法批准逮捕51件69人,提起公诉294件359人,追赃挽损14666万余元,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68.25%。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有效减少社会对立,依法不批准逮捕24件39人;不起诉169件198人。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撤案5件,追捕7人、追诉4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4件次。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6人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件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严防“纸面服刑”,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4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10件,监督收监执行4人,监督财产刑执行4件,切实维护刑事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民行检察更强更实。全面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及执行活动监督,不断完善民事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权益保障、纠纷解决方面有更多获得感。办结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5件,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4件,其中再审检察建议2件,改进工作检察建议2件,审判程序类检察建议5件,执行监督类检察建议5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动报酬案件4件,支持遭受家暴妇女起诉离婚案件1件。与刑事检察部门和劳动部门加强协作,引导刑事和解,帮助7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4万元。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既监督公正司法,又督促依法行政。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6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制发检察建议11件。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➇,围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类型,对市场管理、土地执法查处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7件。
公益诉讼开拓有力。坚持把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其中督促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助力乡村振兴,办理涉农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针对水稻保险、森林保险国家财政补贴监管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磋商函10件,督促追缴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及理赔费338万余元。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助力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相关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教学交流案例库。联合市纪委监委建立行政违法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联动,双向移送案件线索3件,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以强基固本为坚实保障,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聚焦从严管党治检,坚持政治铸魂,按照“四个铁一般”要求,勇于自我革命、自我净化,大力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建设。
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十堰市委、市委工作要求,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在思想上高度认同、行动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入魂,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30余次。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一体推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检察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地体现政治要求。
严管厚爱提升队伍素能。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检察长讲廉政党课3次,开展中心组学习14次。调整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拔重用2名年轻领导干部,班子成员平均年龄降低3.7岁。领导班子带头办理案件187件。促进人才梯队良性成长,提拔重用年轻中层干部7名,新招录公务员4名、雇员制书记员12名,落实公务员、检察官晋级7人。以“素能提升年”为契机,与武汉市洪山区院开展结对共建,选派各条线青年干警5名到省院、十堰市院、洪山区院交流学习。着力塑造丹江口检察文化新品牌,常态化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20余次,其中“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7次,“丹检大讲堂”活动7期,“清风检语”读书班2期。抓好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文明创建、共驻共建等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参与1000余人次,走访居(村)民1200余户次。加强检察宣传,在《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省级及以上媒体发稿76篇,上级院采用信息简报30期次。
廉洁自律弘扬清风正气。身先方可率人,律己才能服人。院领导带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➈,引领全院干警形成“逢问必录”的习惯和自觉,记录报告重大事项44件。坚持刀刃向内深化纪律作风整顿,用好“四种形态”,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46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工作约谈4人次,督促全体干警认真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保密等警示教育8场次。狠抓巡察整改,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27条问题,立行立改、见行见效,建立完善14项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六带头”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以接受监督为自觉行动,促进依法规范行使检察职权
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全方位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专题汇报工作5次,提请任免干部3人次,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办理、公开听证等活动49人次,开门听取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案件化办理代表建议1件,及时报告反馈办理结果并改进工作。
常态化接受民主监督。积极推进检察听证员库建设,依法聘任首批听证员30名,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坚持定期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强化委员提案办理落实。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等活动340余人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采取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寄送检察工作资料等方式,加强与政协委员等日常联络。
多维度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检务”,组织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等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5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让群众“零距离”了解检察、监督检察。深化检务公开,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49条。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共接待律师辩护代理507人次,提供查询、阅卷等143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厚爱。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成绩固然可喜,前路更需努力。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市委的要求、人民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工作品牌塑造巩固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如生态检察品牌、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市奠基决胜中部百强、蓄力冲刺全国百强的关键一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紧紧围绕市委“拥江发展”战略、“冲刺百强”目标,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只争朝夕、不负使命,为构建更加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丹江口、平安丹江口提供有力检察保障!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用更高的政治自觉提升站位、担当使命。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准理解“三个务必”,深刻领悟“五个牢牢把握”,认真践行“六个必须坚持”,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坚持党建与业务、大局与业务、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
(二)用更高的法治自觉服务大局、维护稳定。自觉对焦市委“拥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围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系统治理行动,建成十堰市“两山理论”检察实践创新基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切实推进平安丹江口、法治丹江口建设。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的震慑、引领作用和检察建议的督促、纠违功能,达到“解决一个,治理一片”的法律监督效果。
(三)用更高的检察自觉强化监督、守护正义。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优化法律监督工作总体布局,提升监督质效,确保“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在指控犯罪中的主导责任,加强对执法司法深层次问题的诉讼监督,精准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以有力履职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丹江口建设。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抓好民事裁判结果精准监督,持续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同时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切实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聚焦群众关心关切重点领域,把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案件作为必办案件主动作为,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做好检察信访、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检察建议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四)用更高的思想自觉从严治检、锤炼队伍。利剑千锤成器,精铁百炼成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常态化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整治顽瘴痼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逢问必录。筑牢“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日常监管和警示教育,让检察人员习惯在监督常态化条件下工作;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引导检察人员把个人交给事业、把进步交给组织,努力营造崇尚实干、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以业务一线为重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增强斗争本领。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书面建议,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参加案件公开听证等,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争取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谱写新诗篇,丹江口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咬定青山不放松,越是艰险越向前,用奋斗解题,凭实干作答,以更高效能检察履职助力丹江口“拥江发展、冲刺百强”,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水都”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