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翔)3月13日,在第4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丹江口市检察院走进三官殿街办中心社区,开展以“共筑消费安全屏障 践行检察为民担当”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居民家门口,以检察力量守护群众“钱袋子”与“安全感”。

“阿姨,如果买到过期或者假冒伪劣商品,这些途径都可以帮您维权。”“叔叔,咱可不能轻信那些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买保健品要去正规药店。”检察官结合检察职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防范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与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将文明服务的理念融入每一次普法讲解中。
活动中,针对群众关心的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检察官耐心细致地进行逐一解答,并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检察机关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行为方面的职能作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现场群众表示:“这样的普法活动既暖心又实用,不仅让我们学到了法律知识,更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文明亲民的服务作风。”
下一步,丹江口市检察院将以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继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并通过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营造诚信、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切实把文明创建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