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温珉玥)为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持续强化出庭公诉能力建设,9月18日上午,丹江口市检察院就提起公诉的周某受贿罪案开展听庭评议活动,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13家单位公职人员和14家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到场旁听,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参与庭审观摩并开展评议活动,以“听”促学、以“评”促改,全面加强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围绕案件定性、证据链条等重点环节,条理清晰地进行举证质证,精准阐述定罪量刑及法律适用意见,并结合案情开展深刻的法庭教育,充分展现出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
高质效办案离不开高素质队伍,出庭能力就是公诉人的“第一能力”。庭审结束后,该院集中召开专题评议会。与会人员开门见山、畅所欲言,围绕法庭讯问、文书质量、举证策略、辩论技巧等关键方面展开全面评议,既充分肯定出庭亮点,也直指薄弱环节,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同时,结合办案实践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围绕当前新型受贿犯罪的行为特征、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难点组织专题研讨,为进一步办理此类案件提供清晰思路和参考借鉴。出庭检察官认真听取评议并深入剖析,表示将对照改进、持续提升:“要把每一次出庭都当成一场大考,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下一步,该院将严格落实“三个管理”工作要求,将听庭评议作为提升业务能力的重要抓手,推动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持续锤炼公诉队伍出庭实战能力,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