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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庭“把脉”、评议“开方”,庭审观摩强素能、促提升!

【字号:    】        时间:2023-12-18      

(通讯员 温珉玥)以观促学、以评代训。为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普通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提高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近日,湖北省检察机关北片区普通犯罪检察庭审观摩暨评议在丹江口市举办。湖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黄华婕及部门相关同志,十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钟平到场指导。十堰、襄阳、孝感、随州四地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条线业务骨干以及部分行政机关、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庭审整体节奏。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针对性地展开讯问,紧扣指控罪名构成要件发问,层层递进直通要害。举证环节简繁得当、重点突出。通过多媒体示证方式展示案件关键证据,层次分明、逻辑清晰,有力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

“让守法成为习惯。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自由人,但自由是法律下的自由,无视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庭审的最后,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当庭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和法治宣传。

庭审结束后召开了庭审观摩评议会。会议由十堰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利主持,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观摩人员开展座谈交流。

“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从客观到主观进行分析,深入剖析犯罪成因,让每一句话都有证据和法律能够支撑,突出法理情结合,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

“这种听得见、看得清的庭审现场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公诉人细致地梳理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举证质证环节运用多媒体示证较为直观,辩论有的放矢,前期工作做得很好,值得肯定。”

“庭审观摩是最好的‘现场教学’,自己在台下‘换个角色’感受庭审,观看控辩双方抽丝剥茧的法庭辩论,换位该案‘如我在诉’该如何办理,让我在比对、思考中掌握技巧、提升素能,更让我感受到练好‘看家本领’的重要性。”

参会人员围绕庭前准备、法律文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等方面进行逐点逐项的全面点评,总结本次出庭公诉亮点,交流办案心得体会,分析存在问题不足,并提出了优化建议。

出庭公诉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核心地位,也是高质效履职办案的重要环节。就如何做好工作,评议会提出四点要求:加强庭前准备工作。要提升庭前审查、庭前预测、积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工作质效,强化审前检察机关主导作用,有效构建全面指控犯罪的证据体系,提高出庭公诉质量和效果。加强公诉人在庭审中的带动作用。要强化当庭示证、当庭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和庭审辩论等工作,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通过语言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增强社会公众的认同感,树立和展现公诉人客观公正和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司法形象。加强出庭相关工作机制的落实。严格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程序,保障律师执业权力,推进律师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完善风险处置、出庭实训、公诉出庭质量考核评议等机制,切实保障依法履职。加强公诉人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高公诉人出庭能力,打造优秀公诉团队。既培养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公诉经验丰富的专家型公诉人,也培养不同类型案件的专门型公诉人才。同时,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加强公诉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全面加强公诉人队伍建设。

“庭审能力是检察人员的核心技能。通过庭审观摩,既可以实战练兵,以实战促成长,也可以引导其他青年干警学习借鉴,以听促学,以学促进。”十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钟平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十堰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庭审练兵”活动,让公诉人在实战中学习,在评议中进步,锻造优秀公诉办案团队,全面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十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