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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升级!丹江口市检察院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正式启用啦!

【字号:    】        时间:2022-02-23      

 2022年2月22日

  在这个最有爱的日子 

  丹江口市检察院 

  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 

  正式启用啦! 

    

  本网讯(通讯员 王琴)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全面司法保护,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月22日,由丹江口市检察院建成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正式启用。 

   

  据未检办负责人介绍,该院结合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关于全面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的工作要求,建成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并决定在全市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同时制定了相关工作试行办法。 

   

  如何最大限度维护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是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机关等共同努力的方向。该院特地召开座谈会,邀请省人大代表贾经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传林以及市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局(市人民医院代表)、民政局、妇联、团委、关工委、安心社工中心、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公安局、特区教育局、特区群团工作部、民政局等相关单位代表对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保护工作办法进行热烈讨论。 

  “‘一站式’取证、保护工作,是指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在‘一站式’取证保护办案区,使用符合未成年人认知特点的语言、方式,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的询问、身体检查、辨认等取证工作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心理疏导、治疗和综合救助等保护工作统筹进行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座谈会上,该院未检办负责人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一站式”取证、保护工作办法(试行)的具体内容。 

  “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如何促使其履行监护义务?”“家庭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监管方面是否有相应的强制措施,这一点应该引起重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应向社区、乡村以及家庭延伸。”讨论环节,与会代表根据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发问,并就“一站式”取证、保护工作办法(试行)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该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兴桂结合大家的提问一一解答并表示将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总结,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取证、保护工作办法,推动该办法更好的落地实施,为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更加全面多维的综合保护。 

  “一站式”取证、保护工作办法 

  还将继续完善 

  接下来,检察官将带大家一睹 

   “一站式”保护中心的真容 

    

      

      

   

  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设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讯问室、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室、心理疏导室、宣泄室、社工工作室等场所。 

    

  “丹江口市检察院‘一站式’保护中心的建立和相应的工作办法制定为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规范取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落实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心理干预、及时就医等搭建绿色通道,更好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我认为这个做法非常好,希望各相关单位都能够切实履职,积极配合该项工作。”省人大代表贾经琼对该院“一站式”保护中心的建立和相关工作办法的制定表示赞赏。 

   

  一站式保护中心的启用和工作办法的制定,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扩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范围、关爱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等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标志着丹江口市检察院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进一步升级,性侵害未成年犯罪案件全部进入该办案区办理,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护。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耀刚表示,下一步,该院将以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为平台,切实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综合保护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多方参与,形成多维度、全方位的关爱和救助体系,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