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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正当时 | 丹江口市检察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激活乡村振兴“法治细胞”

【字号:    】        时间:2023-03-29      

  本网讯(通讯员 王琴)乡村振兴,法治同行。3月27日上午,龙山镇朝阳沟村法治文化广场热闹非凡,来自丹江口检察院的干警走进群众身边,为他们介绍检察职能、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法治文化广场建成后,对我们老百姓来说真是好事呀,茶余饭后,大家一边锻炼,一边还能学习法律知识,我们都很喜欢……”值得一提的是,为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文化素养,全面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丹江口检察院主动为乡村振兴驻村联系点龙山镇朝阳沟村争取资金支持,在经过前期勘察、周密策划后,对该村一处平坦宽阔、群众聚集的空地进行升级改造,帮助该村精心打造了集普法教育与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广场。

 

  “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切不可外借或出售,谨防卷入电信诈骗。” “天上不会掉馅饼,免费送的鸡蛋不要拿,不明来历的二维码也不能扫,务必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垃圾随意倾倒既是不文明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大家一定要养成爱护公共环境的好习惯,共建美好家园。” 

  在朝阳沟村的法治文化广场上,检察干警结合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用群众听得懂、能领会的语言向大家详细介绍了生活中常见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生态环境保护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相关案例,同时,还向群众宣讲了《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并为大家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通过法治宣讲,提醒群众在增强日常防范意识的同时,也要重视对自身行为的约束,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真正将法律知识渗透进日常生产和生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  

  全面振兴乡村,法治是重要保障。朝阳沟村法治文化广场的建成使用,有效发挥“有形”阵地的“无形”作用,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地汲取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观念,筑牢法治信仰,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丹江口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继续发挥法治护航保障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