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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12月24日在丹江口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24-01-05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2月24日在丹江口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殷耀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力支持下,团结带领全体检察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以检察之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检察服务大局更加有力

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全力守护生态“底色”。立足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检察之力服务保障一库碧水永续北送”。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助力保障水质安全”专项检察工作,商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助力汉江流域综合治理的意见》。细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域巡河40余次。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人,立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1件、提出检察建议38件。构建“数智护水”法律监督模型,接入数据8万余条,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督促规范城区排水系统监管。推进生态环境修复,督促“增殖放流”鱼苗30万尾、补植复绿56亩。衔接转化人大代表建议,针对官山河流域环境治理问题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做法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精心打造暖商“名片”。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切实“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开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149件,制发检察建议25件。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起诉8人。涉及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坚持谦抑审慎、宽严相济,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11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5人,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影响。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2件案件纳入企业合规检察改革第三方监管程序。以创建“律师阅卷零障碍服务”先行区为契机,全面推广检律衔接平台,建立“现场+互联网+异地”多元阅卷新模式,保障律师阅卷195件次。

筑牢巩固平安“基石”。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积极服务平安丹江口建设。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严惩危害人身安全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44突出保障公共安全,起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犯罪196;着力守护群众财产安全,起诉侵财犯罪72;注重保障经济安全,起诉经济金融犯罪24人,1名检察干警荣获湖北省打击治理洗钱犯罪成绩突出个人。坚决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办理帮信、传播淫秽物品等“黑灰产”犯罪案件62件176人。着力保障安全生产,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大排30余次,办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针对燃气工程建设监管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二、坚持统筹力度与温度,检察为民情怀更加彰显

始终奉行人民至上,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每一件实事中,努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用心“托举”民生福祉。着力办好身边“小案”,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守护“舌尖安全”,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妨害药品管理犯罪案件7件,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保障“医疗安全”,起诉非法行医犯罪1人,针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监管问题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重视“电梯安全”,针对电梯安全监管问题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维护粮食安全,针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问题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办理的督促整治水稻保险骗保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落实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促推五朵峰林场公路安全设施提档升级,督促持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成效被《人民代表报》《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

用爱“护航”青春成长。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在刑事案件中深入挖掘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衍生办理民事案件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依法批捕24人、起诉25人,民事支持起诉4件。对涉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依法不批捕3人、不起诉13人。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依法起诉4人。推进协同治理,针对检察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强化网吧KTV等涉未场所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建立“阳光未来”安全员队伍,开展“乡村的少年 无‘法’不爱你”巡讲活动13次。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央视法治频道《心理访谈》栏目专题采访报道

用情“力挺”弱势群体。主动回应所急所盼,坚决运用法治力量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腰”,充分彰显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针对侵害妇女犯罪,依法批捕39人、起诉32人;针对组织、介绍卖淫犯罪,依法批捕23人、起诉11人,切实维护妇女权益,净化社会风气。坚持“倾斜保护”原则,持续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综合运用刑事打击、支持起诉、督促执行等方式依法惩治“老赖”,办理刑事案件10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帮助130余名农民工追讨“血汗钱”320余万元。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检察工作,对因案致困残疾人、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弱势群体司法救助2417.7万元。

三、坚持统筹实体与程序,检察维护公正更加充分

始终坚守宪法定位,以融入式监督提升检察履职质效,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更高水平法治丹江口建设。

宽严相济兼顾“法理情”。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落实“打击与保护并重”,在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中实现法理、天理、情理有机统一。对于严重暴力犯罪、害弱势群体犯罪以及其他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犯罪活动,依法当严则严,批捕220人、起诉385人。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综合考量被告人认罪、悔罪情况,依法当宽则宽,不批捕84不起诉183人。充分保障人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22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70人,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5件。刑事检察工作做法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办案质效打通“双循环”。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平均办案时长大幅缩短,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优化侦协作,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充分运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强化“侦捕诉”衔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3件,刑事检察“案-件比”下降至1.02加强监检配合,协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合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共同深化反腐败斗争,审查起诉贪贿类犯罪12人。深化“两法衔接”,着力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案件61件。推进检审联动,与市审计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实行繁简分流,实现文书规范化、量刑标准化、程序集中化,推进危险驾驶等轻刑案件快审快结,依法适用简易程序80件、速裁程序89件。

权力运行切实“加把锁”。监督刑事立案、撤案3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9件,纠正漏捕、漏诉63人,提出刑事抗诉5件,纠正刑事审判、执行活动违法18件;办理民事审判、执行监督案件25件,1件民事检察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办理行政审判、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案件33件,1件行政检察案件入选最高检“百件优秀行政检察类案”。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记录报告“三个规定”重大事项77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次。保障司法民主,向市人大、市政协报告、通报工作10余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检察活动306人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期,公开检察听证123件,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566人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83条。

四、坚持统筹治罪与治理,检察优化治理更加有效

始终贯彻能动司法,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延伸工作触角,以能动履职激发社会和谐内生动能。

实质性调处“破难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调解优先、能调尽调,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践行恢复性司法,因案施策推动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促成刑事和解17运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化解矛盾纠纷5件力促多元化解,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定分止争、息诉罢访,实质性化解民事纠纷9件、行政争议2件。做实“如我在诉”,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实检察长接待及院领导接访包案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4件,疏导集体访7件,实现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

类案化寻求“最优解”。主动突破个案监督局限,由点及面深化拓展社会治理成果。推进规范化办案,针对危险驾驶、非法捕捞等轻罪案件,积极请示市委政法委召集相关部门会商,统一案件办理标准,确保同类案件“一碗水端平”,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办理相关案件225件。提高类案办案效率,与人行丹江口支行建立涉“两卡”犯罪联合管控与定期会商机制,加强线索会商、协同追赃,提升案件研判分析效率,办理相关案件55件。落实精准监督,针对部分合同纠纷、骗取贷款案件,通过系统分析,积极摸排类案监督线索,发现某商业银行存在贷款发放审核不严、风险研判监管不力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前置式施策“治未病”。突出“抓前端”,推进诉源治理、系统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将办案向案前延伸,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规范引领作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5件,走通“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监督路径。坚持预防在前注重防范检察办案风险,对不捕、不诉以及不支持监督等终局性决定,主动回应当事人诉求,“群言群语”把法言法语法理讲清讲透讲懂,开展释法说理1180件次。强化普法宣传,坚持把弘扬法治精神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全域推进法治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通过庭审观摩、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防范电信网络、养老诈骗守水护水等法治教育活动70余场次。

五、坚持统筹守正与创新,检察工作品牌更加响亮

始终坚持创新驱动,以精益求精的检察工作品牌塑造树立检察形象、传递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

“清风检语”激扬奋进。结合地域特色、传统积淀,坚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创立“清风检语”青年工作品牌依托“丹检书屋”,常态化开展“清风检语”读书班、微课堂活动12期立足检察事业发展,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17次结合守水护水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小水滴”巡江普法、库岸线垃圾清理等活动60余次青年工作品牌凝聚青年奋进力量,引导青年干警在熏陶感染、激荡碰撞中早日锤炼成检察事业健康发展中坚骨干。该品牌创建工作得到十堰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阳光未来”照亮成长。构建“六位一体”综合保护格局,“全链条”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惩治,对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对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把简单案件办精细、把疑难复杂案件办精准擦亮“阳光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建成用好“‘一站式’保护中心”“‘阳光未来’护未站”“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获评十堰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丹江口市第一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基地,先后获得10余项市级以上荣誉表彰

“益心护源”保卫净水立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保护,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生态检察格局。成立生态检察办公室,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全力建设十堰市“两山”理论检察实践创新基地,先后与库周检察机关建立生态检察工作协作机制。工作成效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30余次,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作交流发言

六、坚持统筹严管与厚爱,检察自身建设更加过硬

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检要求,着力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学思践悟”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全体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一切从政治上看”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30余次,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练兵实战”强筋壮骨。深入开展“思想破冰大讨论 竞进跨越大整训”,通过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引导检察干警提升综合素养,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15次,“丹检大讲堂”活动3,业务专题培训246人次。用好用实线上学习平台,在中检网院开展专题学习21期、检答网学习2856人次。积极为年轻干警搭台子、压担子,以“行政副主任”机制提拔7名同志到中层干部岗位,强化实践锻炼。选派20余人次外地检察机关考察学习数字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业务,与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结对共建,联合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承办湖北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庭审观摩暨评议等活动10余次。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湖北省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全省先进检察官”等10余名先进典型

“刀刃向内”正风肃纪。坚持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顽瘴痼疾治理、违规吃喝整治等纳入理论中心组和支部学习研讨,实行“周提醒、月通报、季研判、年考核”。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严守“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填报重大事项27件。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加强检察人员日常监管,开展谈心谈话34人次。全面开展“五破五立”专题研讨,强化检察干警作风整顿,查摆整改问题265件。深化清廉机关建设,认真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开展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警示教育20余次。

各位代表,春华秋实,力耕不欺。一年来,市检察院先后有22个集体、58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相关工作被上级检察机关、党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6次6件案(事)例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典型案(事)例。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厚爱。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成绩提振信心,挑战不容懈怠。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市委要求、人民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服务中心大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成效不够突出,检察助力高水平保护水源地离市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刑事检察“不细”、民事检察“不专”、行政检察“不力”、公益诉讼检察“不精”等检察业务工作短板。三是检察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队伍青黄不接现象少数检察干警司法理念转变还不到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现象仍然存在。对于这些,我们将高度重视,直面问题矛盾,勇于自我革新以滚石上山的决心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之年,是建设丹江口库区绿色可持续发展先行区的全面推进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市委“当好水卫士、发展水经济,奋力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水都”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紧紧围绕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水都目标任务,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为构建更加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丹江口、平安丹江口提供有力检察保障!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更加坚定铸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检察事业发展难题。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以依法能动履职维护和保障党的全面领导,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认真贯彻《党组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更加精准服务绿色发展。聚焦平安丹江口建设,依法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服务保障安全生产,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深化诉源治理,严防检察环节涉政涉稳问题,坚决维护平安稳定。聚焦高水平保护水源地,争当“两山”实践创新主力军,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加强内外联动协作,深化拓展“助力保障水质安全”专项检察工作,以监督办案为载体主动履职,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助推流域综合治理,服务保障“五大革命”。聚焦高质量发展水经济,持续深化“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及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

三、更加有力强化法律监督。立足“促进法治、捍卫正义、保护公益”检察履职目标,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发挥好刑事检察审前把关过滤、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规范运行;提升民事检察专业素能,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努力实现有效监督;加强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统筹抓好“两法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实效;把好“立案关”“证据关”,确保公益诉讼检察规范有效,努力实现精准监督。

四、更加自觉深化从严治检。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抓实专业素能建设,更加注重实战实训、岗位练兵,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能力,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坚持严管厚爱,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贯穿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

各位代表,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唯有砥砺奋进,方能不负重托。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矢志不渝、笃行不怠,团结奋斗、一往无前,奋力谱写丹江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水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