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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 为困难当事人纾难解忧

【字号:    】        时间:2022-03-30      

  本网讯(通讯员 王琴)“老大哥,你的身体怎么样了?还有啥不舒服的没?”329日下午,丹江口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一行来到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桑树庙村开展实地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刑事案件被害人的身体状况及家庭生活情况,帮助其纾解生活困难。还没顾上自我介绍,检察官见到李某的第一时间便首先关心起他身体的恢复情况。 

  2021103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与邻居李某因地界纠纷发生争吵,后二人撕打起来,李某的胸部、面部受伤。经相关机关鉴定,李某左侧第4-8肋骨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面部组织挫伤评定为轻微伤。20211216日,武当山特区公安局以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丹江口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陈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李某系五保户,因案可能导致其再次陷入生活困境,遂将司法救助线索及相关案件材料移送第五检察部。 

  “李某系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五保户),经济来源为五保金等政策扶持金,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第五检察部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到案发地村委会,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了李某的实际情况。受伤后,李某入院治疗近半个月,治疗费用均由亲戚资助,后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用选择回家休养。李某因伤需长期休养,日常生活也还需要有人照料,生活陷入了困境。更让李某忧心的是,受伤后至今未获得任何赔偿,日常药品费用已无力承担。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李某系五保户,是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重点救助对象,符合救助条件,拟对李某进行司法救助。“真的非常感谢检察院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这笔救助金给我未来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希望。”李某对检察官表达谢意。 

  330日,该院决定对李某给予司法救助1万元,及时缓解李某生活上的困难。 

  长期以来,丹江口市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发挥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不断加强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救助对象司法救助工作,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