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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不处罚 丹江口市检察院首次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公开听证

【字号:    】        时间:2024-04-12      

  (本网讯 通讯员 王琴)近日,丹江口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行政机关代表等共同走进习家店镇,就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公开听证会,进一步提升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检察监督质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 

  “以前自己不懂法,不知道砍伐树木的法律后果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现在我知道自己做错了,再也不会随意砍伐树木了。”听证会前,检察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走进案发地,对生态恢复情况进行实地查看。现场,被不起诉人对自己滥伐林木的行为愧疚不已。 

  一张桌子、几个板凳、一张条幅、几块名牌……在被不起诉人家中,该院搭建了一个简易听证室,召开首例行刑反向衔接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听证的问题等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介绍,并向听证人员详细讲解了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阐明了行刑反向衔接制度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及增强法治合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虽然已免予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但你滥伐林木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你应当主动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检察官就被不起诉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进行释法说理,并充分听取其意见。 

  “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能够帮助消除追责盲区,有效避免不起诉案件‘不刑不罚’现象,确保实现“罚当其错”,这个机制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信。” 

  “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同时也希望被不起诉人吸取教训,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多向周边群众宣传滥伐、盗伐林木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 

  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发表了听证意见,他们一致认为应当对被不起诉人滥伐林木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会后,该院将依法向市林业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 

  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部署,持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积极探索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形成“行政+检察”的良性互动,确保司法执法公正,持续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