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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三周年 | 联合巡库+普法宣传 携手助力长江大保护

【字号:    】        时间:2024-03-01      

(本网讯 通讯员 温珉玥)汉江,长江最大支流,滔滔三千里,奔腾在神州正中部。正值《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之际,2月29日,丹江口市检察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水利湖泊局、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市法院、淅川县水利湖泊局、淅川县检察院等单位,开展《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凝聚守护长江母亲河生态环境的社会共识。

上午,该院生态检察办公室干警乘坐船只,从汉丹港码头出发,沿丹赵路羊山林场、羊山库汊、河南省淅川县雷庄村对丹江口库区水域状况进行巡查,并与淅川县巡查人员对丹江口市丹赵路街办、凉水河镇、石鼓镇、淅川县仓房镇和香花镇交界水域进行了共同巡查,详细了解库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及库区日常管理情况等,重点巡查库区是否存在水域拦网养鱼、浮动钓鱼平台、污水直排及水面垃圾漂浮等现象。

巡查中,河水干净清澈,碧波荡漾,沿途两岸风光旖旎,三五只白鹭不时掠过河面,在水中起舞。通过此次联合巡查,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交界水域联防、联巡、联控、联治重点,为筑牢守水防线,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自2021年《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该院立足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大局,全力守护生态“底色”。先后与商南县、淅川县、西峡县、郧阳区等库周检察机关联合出台《关于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与襄阳铁路检察机关联合出台《践行“两山”理论加强服务保障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生态保护协作工作实施意见》,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联合开展巡河活动60余次,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确定问题线索291件,立案监督42件。

“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我们都应该遵守《长江保护法》。”

下午,检察干警来到该市水之源广场,以阐述《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的背景及框架内容为开端,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提高群众对《长江保护法》及生态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引导群众了解保护生态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法律,护卫生态环境,共创生态文明,凝聚社会共识。

“我们检察办案+普法同步进行,通过多种形式呼吁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保护长江母亲河、共享绿色健康生活的道路上携手共行。”据介绍,三年来,该院强化环境保护诉源治理,组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公开听证80余次,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讲活动30余场次。采用“巡回法庭+法治宣讲”,联合法院将危害野生动物案件开庭到法院,组织700余名学生观摩旁听。

守护秀美山河,践行检察担当。下一步,该院将以“益心护源”生态检察品牌为抓手,以生态检察融合履职为路径,以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发挥检察机关在长江保护中的职能作用,为保护母亲河持续贡献检察力量。